各代理公司;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以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本企业场所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请各签约代理人在《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中填制:紧急联系人、电话、承诺单位并在落款处加盖公司印章,并于2020年11月13日之前将承诺书原件交至我司客户业务分部顾亮清处。
联系人:顾亮清;电话:20669624
地址:浦东机场河滨西路1577号东航物流大楼414室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可在我司官网www.eal-ceair.com公告栏中下载。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货站事业部
2020年11月11日